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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借用規定______閱覽借閱規定

  一、借用視聽教室、視聽圖書室:

請在上課前一週至學校網頁預約,以免向隅;為公平起見,每週每班最多限登記二節,可以登記連續二節課。視聽教室鑰匙,請老師在每節上課前至圖書館借用,下課時請檢查(關電源、關門),並請立即歸還鑰匙。

二、借用視聽器材:

請老師至圖書館填寫借用登記簿,並請小心保管使用,用畢請即歸還。如有故障必須修理之情形,請送至總務處事務組修理。

三、借用二間電腦教室鑰匙:

1.請老師至圖書館填寫借用登記簿。
2.開好門,立即 將鑰匙 歸還 圖書館。
3.借鑰匙者若要先行離開電腦教室(而教室內還有人在),請交代其他老師代為檢查(關電源、關門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