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本館設置|書香志工|借閱排行榜|圖書分類介紹|相關規定|好書推薦|活動寫真|好站相連|新到圖書|回首頁| 教師借用規定______閱覽借閱規定一、書報閱畢請歸還原位,禁止攜帶任何食物及飲料入內,並請共同維護館內安靜及整潔。 二、借書須使用借書證,學生之借書證為數位學生證,數位學生證遺失者,請向資訊組登記補發。
三、借閱數量及種類:
1. 教職員:每人每次限借六本(含已借出之一般圖書、錄影帶、錄音帶及光碟),期限十四天。 2. 學生:每人每次限借二本(含已借出之一般圖書),期限十四天。 3. 義工媽媽:每人每次限借二本(含已借出之一般圖書、錄影帶、錄音帶及光碟),期限十四天。 四、續借以一次為限,期限十四天。 五、逾期未還書者,不能再借其他書,自還書日起,暫時扣除借書額度,扣除期限與逾期天數相同。 六、遺失或損毀圖書(含非書媒體)者,須自行購買相同的書賠償,如該書已絕版則以價值相當的書賠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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