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人事行政工作基本要求為:
1.貫徹法令規章,維護國家人事制度的完整。
2.解決實際問題,促進政府各機關人事業務的健全發展, 貫徹各項革新要求,
倡導簡樸生活風氣,開創人事行政光明的坦途,以誠懇、和善的工作態度,
盡心竭力的為同仁謀福利,積極爭取同仁權益。
二、人事業務包括:
1.各種補助費之簽擬與查核:生活津貼指婚喪生育、子女教育補助費、教職員進修學分費補助等。
2.教職員保險及福利互助:保險分為生育、疾病、傷害、?殘廢、養老、死亡及眷屬喪葬七項。
福利互助包括結婚、喪葬、退休、退職、資遣及重大災害之補助。
3.辦理教職員任免敘新及教師登記。
4.教職員差假、勤惰、加班、值勤及兼(代課)之查核登記。
5.辦理員工退休、資遣、撫恤。
6.辦理教職員工考績、獎懲。
7.員工各項證明文件核發。
三、人事業務繁雜,報表又多,欲做好此項工作,須全體同仁密切配合,
進而維護同仁應有權益。